法律咨询

我2014年协议离婚,当时财产是这样分的:前夫不要儿子,儿子跟我生活,房子归我,当时房子价值三四十万,存款给我20万,前夫是公积金24万,现金十万,还有一辆车,前夫当时工资六七千,他每月给孩子1500元抚养费其他嘛都不管了,现在孩子上高中了他也不给长生活费,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他涨抚养费吗? 还有他现在结婚了,女方也带一个儿子跟他们一起生活。现在前夫又要儿子抚养权,前提是必须让我把房子给儿子才行,他这要求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19-05-27 10:36: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该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不合理,你可以不用理会。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 他这要求不合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