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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以预售的噱头,发布广告信息,让健身房顾问拉取客户办理健身卡,其中包括年卡、次卡等,该健身房在郑州有八家分店,部分门店以装修为理由,暂停营业,一直推脱开业时间,近期该健身房的会员发现多家门店停止装修也不见人的踪影,于2019.5.22上午确定老板卷钱走人,同时还拖欠员工工资。许多健身房会员都拿的预售卡,没有开卡,请问该案件能否被确认为诈骗。

损害赔偿
2019-05-22 2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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