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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没有离婚证孩子户口跟着父亲,可是因为孩子读书,父母也分开了,分开后父亲没有尽过一点责任,也没有出过一分生活费,孩子母亲一直带着,孩子要读书了,可是婆婆不拿户口册,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了跟母亲吗?

民事相关
2019-12-23 02:06: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的问题,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选择权。十周岁以上可以考虑孩子的意见。
    《婚姻法》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夫妻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孩子归属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