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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用人单位在深圳,用工单位在武汉,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一年了,一个月前被用工单位退回了(无过错,用工单位的内部斗争),用人单位说,半个月后若无其他的派遣工作,就将我辞退,我提及有无赔偿金时,工人单位说只给予半个月薪资,确认肯定了被用工单位退回,我并无过错,有录音为证。然后就进入了 "无工作期间",每天上班打卡,之前有安排打杂的事情,后续就一直没有工作,用人单位说只有基本薪资,大概3000。但事实上被用工单位退回已有一个月,由于用人单位在派遣地并无其他客户,没有办法将我派遣至其他公司,一直劝我出去找工作,也不给我安排工作,想以此耗着来比我辞职,以此避免支付赔偿金。 想问大家:1. 对于被派遣者被退回后的"无工作期间",有无时间限制,可以长时间的处于无工作状态吗?或长时间的处于“无工作期间”这样耗着的软操作是否去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得到赔偿金吗?

其它综合
2019-05-22 15:08: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如果对于劳动部门的处理不满,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您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请问老板有没有给你们买社保呢?如果没有买社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联系我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追问:1.与用人单位签的三年劳动合同,2018-4~2021-4月
    2.有用工单位的工牌,无用人单位的
    3.工资发放是银行打卡,办公软件中有薪资条信息薪
    4.社保与公积金等都是委托第三方公司给予代缴
  • 您好,公司辞退您就要付赔偿金,您自己辞职就没有
    追问:现已改口不说辞退了,只是不安排新工作,发放基本薪资,以此操作来让你维持不了生活,然后辞职,以此避免给予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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