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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某某公司)是以订单外发的形式面向全国招外代加工户,技术员上门培训技术,免费提供加工原材料做好的袜子,公司统一回收,现金结算加工费,每双加工费1元-1.5元,机器是全自动化设备,微电脑数控操作,一个人可同时操作4-6台机器,一台机器日产量(8小时)220双-260双。我们的机器设备占地1.5平,采用二相电(220V)1小时耗电1.1度,低噪音,无污染,无排放。我们公司没有加盟费和保证金,机器是以租赁的形式年租给您的,一年后不收租金。机器型号不同租赁价格也不同,2类型机一年租金9600,日产量230双,可以调速,主要生产直筒袜,3型机14400,日产量230-260双,脚后跟,花纹,直筒袜均可,各种袜子,可以调速,两台起租。每累计到一万双成品袜公司上门回收。同时会给您返利3千元,达到两万双返利6千元,以鼓励我们客户多生产袜子的,以此类推直到返完租金为止 这是骗局吗?

合同纠纷
2019-12-29 00:40: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加盟费,因合同到期终止,加盟费不予返还,双方应无异议。因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费的返还问题,为避免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费的性质和返还的条件。如果特许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加盟费应当返还。
  • 关于加盟保证金,被特许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情形和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的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件范围应当设置的比较宽才能维护特许人的利益。若双方没有关于保证金的约定,则保证金在本质上是一种动产质押。如果双方约定保证金具有定金的性质或者约定特许人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时,保证金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双方若明确约定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这样的约定对特许人有利。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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