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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厂里受伤割掉手指筋断了,缝了十几针,厂里买了工伤保险,经治疗一个多月后好转了,但是决定不去那个厂工作了,这样医疗费用还能报销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私人医院看的,但是有留发票。

劳动纠纷
2019-05-22 14:18: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先申请工伤认定后再做鉴定。
  • 可以的,索赔最好还是委托律师进行。
  • 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流程:一、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开户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办理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
    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
    二、企业缴费申报
    申报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
    缴费基数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
    三、办公地址: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处。
  • 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医疗待遇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伤残就业补助金
  • 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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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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