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8年7月份购买了某某公司的私募基金,投了35万整,3年期,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结果在19年1月分,公司就开始未兑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公司说,有一个项目未收回钱来,所以导致的亏空),我是5月份才知道,公司总部在深圳,在全国有很多分支,重庆的已人去楼空,全国很多分支的客户都集中在深圳总公司维权,起诉立案,可是立案后会兑付的很少,不足三分之一的本钱。我们应该如何拿回本钱,国家对这方面没有监管和处理方案吗?

债权债务
2019-05-22 11:1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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