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离婚三十多年了,离婚的时候哥9岁,姐7岁,我5岁,都和母亲一起生活,父亲没给一分抚养费,长年到处漂泊,现在回来要求我们赡养他!我们可以不赡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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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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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父子女血缘关系且你有赡养能力,你父亲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你需要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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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赡养丧失经济来源、劳动能力的父母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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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追问:他没养我们小,三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才回来和遗弃用什么区别吗?
解答:他没有抚养你们,与你们要赡养老人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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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