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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孩子在2018年被**学院录取,提前通过邮政银行交了学费和其它费用(24550元),但是,去了之后发现学校各方条件不理想,申请退费退学。学校也有关于退学退费的说明,24小时之内,除收200元管理费,其余全退,超过24小时到第7天,学费和住宿费退50%,其余不退。我是9月1日去了,本来打算当天退,但由于已经晚了,所以第2天一早去退的。9月21日通过邮政银行退回11600元。我给学校打电话,学校不理。我写信给北京教委信访办,打了多次电话后,北京传媒一个称招生办白主任的于2019年1月16日加了微信,问我退费多少,(总共交多少钱,退了多少,还要退多少)都写清楚。银行卡和电话都写上,2,文化课就读证明(盖教务处和学校公章,班主任签名字和电话)。3,2019年报名的准考证。后来又让写承诺书,我2019年1月28日问多会能退钱,她说3月份开学以后核实情况后会尽快退,我3月4曰问她学校开学没?她说3月11日开学后办理,我3月14日告诉她学校在什么地方,怎么走。她说会尽快安排。从3月14日到现在,一直没打通电话,微信也联系不住。给北京教委打电话,他们说到法院起诉。因为学校在北京海淀区,所以我想问,1,如果起诉的话,是不是只能在北京起诉,我住在山西大同,能否在大同起诉?2,如果起诉的话,我是不是要多次往返北京去跑?3,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您能答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19-05-21 16:1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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