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前买房,首付70万父母出资,贷款30万二十年目前我在还,2017年五月至今正常还贷,房产证未办理。2017年底恋爱,最近在谈结婚,女方要求领证后房加她名,请问这种情况下领证后可以加她名吗?是否需要银行同意?以及加名后万一离婚,这套房子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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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下后有银行贷款下不能加名了,加了名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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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以后可以加名,视为对女方的赠予,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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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加,如果加上就是分割房子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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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名需要银行同意,共同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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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