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酒店实习生 提出离职后 酒店人事部已经批准 但是部门经理一直不给批书面文件 请问这样合乎劳动法律吗

合同纠纷
2019-05-21 19:45:4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追问:好的我知道了 谢谢您的答案
  • 不合法,建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实习生在工作期间离职一般不会按开除处理。  实际上即使开除,也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出具,而不是用“开除”,而当事人属于实习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不能用开除来定义。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单位不予当事人依法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实习生还属于在校学生,实习阶段不可能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离职问题,充其量是提前终止实习期。也就不存在和实习单位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一说。 但这种情况类似于劳动者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履行提前多少天的告知义务,但必要的提前告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毕竟还牵扯到必要的工作交接。但单位为此而扣掉实习生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是不能够接受的。 工作交接完毕后,单位仍然坚持要扣掉最后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由于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实习生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够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可以尝试着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看看是否有捷径可走。
  • 向酒店人事部门反映情况,会能得到解决的。
  • 你好,你可以取得相应的证据
    追问:好的 我昨天找过部门经理说 但是对方也一直没有回复我消息 人事部说今天会找他谈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