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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赠与可以公证吗

刑事行政
2019-05-20 22:57: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 你好,是可以公证的,具体的建议你咨询公证处。
  • 你好:可以的,最好过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