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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缅甸偷渡被抓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19-12-29 21:37: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如果听说家属被抓,又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直接向办案机关了解相关情况。
    被警察抓不一定是犯罪,建议可以先去公安部门了解相关的情况,如果是刑事拘留,需要律师才可以会见。
  • 拘留后的处理措施: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分为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分别由公安、检察、法院主导(检察院自侦案件等特殊情况除外。此处只说一般情况,不包括特殊情况)。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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