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双方领证了,没办婚礼,也同居了,因为感情不和,离婚,需要退彩礼么

民事相关
2019-05-20 23:42: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会先行区分是否属于彩礼的性质。  如果经过法院确认确实婚前给付彩礼,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并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规定返还彩礼是否以女方有过错为条件,通常而言就应理解为无此条件。因此,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情况综合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