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在我家吃完饭喝酒了,驾驶摩托车带了一个人,和逆行没有牌照的轿车相撞,请问与我有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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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换了行驶证就无效了,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车辆,保险公司拒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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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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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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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