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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18年8月14日进入一家物业公司,在售楼处担任礼宾一职,类似于保安的工作,主要是做迎宾,或者车辆指引的工作。工作时间是早九晚六。19年1月底,公司有偿裁员,我留了下来,工作变成了上24小时休24小时,白天基本上没有事情做,晚上的时候需要巡逻拍照。一个月大约360个工作时间,工资未变,除正常下班后休息外,无额外休息,无任何加班费。开始口头承诺两个月后调整成之前的9个小时候的白班工作状态,后来一直到现在还是处于目前这种工作模式,并且陆续在白天的工作时间里增加一定的工作量! 1.就目前这种情况,倘若我们极为不满,请问有没有什么做法是可以有效采取的

合同纠纷
2019-05-20 07:0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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