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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与小轿车相撞判同等责任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
2019-11-07 08:12: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两车相撞都存在责任,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的 责任划分与赔偿: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 交通肇事罪中的同等责任:是指事故双方的过错相等。所谓的“同等责任”,没有具体的操作便准,这要根据交通事故当中,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客观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在多人交通肇事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中的“同等责任”与刑法中交通肇事的“同等责任”并非同一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将被告人的具体责任形态进行重新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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