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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驾驶证扣了24分,安规定让考科一科三,请问考试有时间限制吗?超过一年可以吗?

交通事故
2019-11-08 11:45: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计算时间可以以伤情稳定,治疗终结为起算点。
    如果受伤的人做了司法鉴定的,一般以司法鉴定结果出具时间算第一天开始计算。
    实际诉讼过程中,因法院维护受伤人的实际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因此有些案件及时超过了诉讼时效,也不会说不予受理,说白了,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诉讼时效问题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  要当事人,持自己驾照,而且在违章书上签了字,才可以扣分。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 交通事故后快速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可以从两方面给予解释,一方面是被保险人没有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及时办理保险理赔的,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另外一方搜索面的意思是保险人给予保险理赔的时间,有相关要求的,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采用快速理赔程序的,应当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资料的三天内给予保险理赔。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 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2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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