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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赁了(房东住家房)一个楼梯间,租了一共四年,第五年房租交了一个月不到,多方原因想退租,和房东协商退还给他,答应承担20天的租金,房东要求我承担一个月租金,我也答应了,说好了我腾空房给他,过去一个半月了,我问他要剩下的租金,他告诉我他还没有租赁出去,开始出尔反尔。这种情况怎么要回我的钱

合同纠纷
2020-02-16 12:20: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是否有房东协商同意退租的证据。
    追问:没有,口头协商的,他现在出尔反尔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3条的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即出租人对租金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承租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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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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