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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家开了一个修理部.雇了几名工人.没有签任何协议和合同.在10月16日晚上.其中一名工人,7点多钟骑着摩托车到外面玩(离我厂有20多里).也没和修理部了人打招呼.这名工人有时在修理部住.有时回家.玩到10点.在去他家的路上.与一辆双排座发生车祸.当场死亡.现在正在经交通局解决车祸一事.属于这名工人追尾.对于我们修理部来说,我们应承担什么责任.?

其它综合
2006-10-20 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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