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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住院时没有联网,出院后联网,还可以在异地医院报销吗?能不砬解答?

保险纠纷
2019-05-17 03:45: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
    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
    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
    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险之一,关于医保的报销问题,以城镇居民为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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