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司机在给老板开车途中出交通事故,司机全责,车上一人重伤,所有医疗费6万,老板不出,司机也没有能力偿还,现在已经强制执行司机和老板了,这个费用应该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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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老板导致,是需要由司机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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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如果司机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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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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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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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