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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下,男方带着女儿和女方结婚,婚姻期间单位分房产一套,后男方和女方离婚,男方户口和女儿户口并未迁出,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房产可以分?

民事相关
2019-05-16 17:00:1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其子女是有继承的权利的
  • 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的
  • 你好,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
  • 你好,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
  • 所分房产性质是什么?
  • 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申请
  • 你好,一般婚前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可以不均分,但是没有遗嘱情况下,去世后由继承人继承财产。
  • 若是和继父形成抚养关系,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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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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