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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起诉的都需要什么

婚姻家庭
2019-05-15 16:3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 感情破裂协商不了的,及时起诉要求离婚。准备诉状和证据,一般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后财产原则均分,子女根据对成长有利原则判决,两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
    建议保全财产,保留证据,委托律师诉讼。
  • 诉状、身份证复印件、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孩子的话需要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或者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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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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