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派出所叫我去,签字做笔录,当证人,他说话语气不好听,可不可以不去?说话带威胁的

民事相关
2019-05-14 09:03: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有作证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 建议积极配合派出所取证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