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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重伤,然后没有监控,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25 13:48: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来判断。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该工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讼,一、可以节约诉讼费,二、可以以刑事逼民事达到调解的目的。缺点是调解不成不支持精神损失。具体找当地律师面谈。
  •   发生重大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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