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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妈妈被一个精神病人用砖头袭击了头部,住进了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至今其监护人也未现身,也没有赔偿,请问在法律上,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得到赔偿,维护我们的权益

交通事故
2019-12-24 08:00: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既指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不能弥补受害人名誉,荣誉等损失时,还需要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来解决。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以物质形式弥补和减轻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慰籍受害人的感情世界,对侵权人予以制裁。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格权种类,不能任意扩大。
  • 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如果其有财产的,先用其财产赔偿给被害人,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赔偿。因此,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其父母等监护人赔偿损失的。如果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是不清楚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的,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该拿到的赔偿不要遗漏了。
  •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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