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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哺乳期,公司要给我调岗,但工资要比现在岗位工资高,我可以不同意调岗吗?

合同纠纷
2019-05-13 15:56: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调岗是否是有必要,如果是公司岗位的合理需求,并且给你的待遇不低于之前岗位的待遇,是可以安排调岗
  • 【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内的特殊保护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但并没有规定不许调岗。关于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调岗分为双方调岗和单方调岗。双方调岗: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单方调岗:用人单位有三种情形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3、劳动者因工致残达到在一定等级范围,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合工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则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劳动者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劳动者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针对不胜任岗位解除的问题,实践中操作的手法比较多,根据你们公司的情况,提几点建议:

    一、确认公司关于调岗的制度是否合法生效;

    二、该员工的原工作岗位及要求,考核结果(考核程序的合理公正);

    三、调岗通知,注明到新岗位的报道日期及逾期不报到的后果,让其本人签收,不签收EMS快递给该员工;

    四、禁止该员工到原部门工作;

    五、其若不到新岗位报道(不管是否进入公司),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发给警告信等,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除天数,即书面通知解除。无需赔偿任何东西。
  • 如果影响大,可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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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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