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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老公分三次借了共五万,当时扣了五千利息,一个一万.两个两万。现在债权人起诉了一万,老公借钱时我不知情,我在娘家住,也没花这钱(我家是上门女婿,他家离我家很近,他去一会就走,)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为什么只起诉了一万

债权债务
2019-05-13 10:06: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一起偿还):

    1、双方为了生活所借的钱。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借的钱;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借的钱;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所借的钱。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小孩的生活、学习、教育所借的钱。

    3、为了照顾老人所借的钱。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借的钱。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所借的钱。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所借的钱。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 这要看借钱是做什么用了,如果没有用在夫妻生活,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诉求属于原告的权利,他的诉请根据他自己的要求来。
  • 你有无签字?
  • 可能还完本息,还差一万,所以起诉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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