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上注明母亲与儿子按份共有,各持有30%、70%产权。现儿子去世,儿媳拒绝母亲对儿子房屋遗产的部分继承权,母亲拟起诉对继承权的享有,儿媳却否认房产证上的母亲份额无效,说房子是她们全额购买。现房屋购置发票的原件在儿媳处,母亲只有复印件,购买人为母亲儿子两人,因是早年购买,支付都是现金,双方都已出示不了当年的支付凭据,请问,母亲继承权纠纷官司能打吗?儿媳对房产证的质疑在母亲的诉讼中法院会受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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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房子属于谁以产权登记为准,出资证据和产权没有关系。婆婆有权起诉要求依法继承归于儿子名下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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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母亲有继承权的,儿子未通过遗嘱剥夺母亲继承权的话母亲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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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当初谁出的钱,只要后来约定了份额,就应该按约定分割。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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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方便把情况说一下吗 我这边给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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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详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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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的,没有其他证据就按照产权证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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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可以凭房产证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儿子遗产部分如果无遗嘱,可以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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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