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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十五岁,在初中二年级,前几天在学校被一个同班学生的家长打成轻伤,原因是因为那个学生在学校和别的学生发生了矛盾,家长来学校替他出气,一家七口人,在学校大喊大叫,老师上来劝说,家长还打了老师,在校长出面解决的时候,有两个家长跑到教室闹,我儿子是班长,就说了一句话,说这是教室你们不要在这喊,影响学习,家长就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儿子打了一顿,还打了另外两个学生,我儿子被打的鼻子两处骨折,身上到处淤青,另外两个学生,除了身上淤青,没有别的明显伤痕,我是接到电话,早上去学校,看到我儿子的,当时我就报了警,学校给我说的他们头天晚上也报了警,据我所知,头天110都没出警,学校可能怕事情闹大,只找了一个派出所的熟人来,在我报了警以后,警察才来录口供,现在法医鉴定我儿子为轻伤,我想问一下,后面我该怎么办,学校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打人的家长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赔偿,我能要求多少,为合理。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5-11 22:52: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要赔偿多少钱主要看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需详细了解,可电话联系或预约面谈,提出可行性方案。
  • 是构成轻伤二级还是,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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