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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孩子由前夫抚养,由于两人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为了见孩子,男方父母不想我与孩子接触,总是拿有心脏病为由,恐吓我,不让我去她家看孩子,现在孩子上幼儿园,也不让我知道孩子在哪所幼儿园。我通过孩子出生的医院知道孩子在哪所幼儿园,去找了孩子的幼儿教师,但老师也不信任我,也许有这样的可能,孩子父亲或者奶奶跟老师交代过,不让我跟孩子接触,反正我现在是跟孩子联系不上,也没办法行使做母亲的责任,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您能跟我个正确的指导。

民事相关
2019-05-11 19:24: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若不能协商,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判决,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坚持的原则是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一方,除非一方存在特殊情形。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疾病、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等行为。
  • 协商或事诉讼处理
    追问:没有协商的可能,男方态度很强硬,要我一个月见一次孩子,而且每次都是一个小时,还不让我单独带孩子去玩,他的做法我不赞同,我该怎么办?
    解答:一般只能是这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