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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后,法院没办法把传票给到被起诉的人手里签字,这该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19-05-11 19:34: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追问:这些都做了,只是现在没办法传召对方本人,让法院发告示找他需要费用吧,法院建议让我自己找他本人具体工作位置,他家人不管这事
  • 如是被告下落不明,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被告仍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追问:这个公告期是多长时间?公告的话是需要费用吗?
  • 你好,是因为地址有误吗?如果地址是正确的,法院是有办法解决的啊,有需要可以继续咨询,我再给你解答
    追问:不是地址有误,是他工作的地方他不愿告诉我,他家里的人不管
    解答:一般的案子是可以公告送达的,但是离婚一般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建议你要自己去找到当事人,或者他父母如果愿意的话看能不能代签,和法官多沟通,你没找律师代理估计程序会走的很慢的。
  • 你好,你可以和法院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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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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