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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是二婚的,准备起诉离婚,理由是女方动不动离家出走,无家暴;双方无婚后财产无子女,2016年8月1日办理的结婚证,婚姻存续至2019年3月18日下午16点左右离家(有视频),我已报警,事后15左右天联系过我一次,叫我去起诉她,她同意离婚的前提是要我补偿女方,这样合理吗?我还有她二个姐姐的录音(挑拨我婚姻的),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吗?女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遗弃和背叛家庭?我也可以要求女方精神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19-05-11 05:30: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能不能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没家暴、出轨一般不会赔偿。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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