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5年5月23号入职至2019年9月离职期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已离职一段时间,请问该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9-05-19 11:17: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是不是写错了?19年9月离职?如果您上班这几年公司都没有给您缴纳社保,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您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
  • 该公司应当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根据规定,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