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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都需要什么证件

民事相关
2019-05-10 13:58: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能不能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带上以下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感情破裂协商不了的,及时起诉要求离婚。准备诉状和证据,一般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后财产原则均分,子女根据对成长有利原则判决,两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
    建议保全财产,保留证据,委托律师诉讼。
  • 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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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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