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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公司是从上一个老板转让过来的,并且有签转让合同,注明在某个时间为债权的权限的界定时间,在此时间前发生的业务由上一任老板负责,此时间后发生业务由现任老板负责。现有个客户拿收据要退款,这项业务是发生再规定时间之前,也就是上一任老板发生的。我司现任老板和上一任老板只是进行股权转让,法人变更,对公司名称没有做过任何的变更,现要如何处理退款事宜及如何向上任老板追讨损失。

公司专长
2019-05-10 14:19: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