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已经和男方离婚,孩子是跟我的。房产证上现在是我孩子占97,我和男方的公公婆婆各站百分之一。男方在房产证上没有名字,但户口本上有,怎么可以让男方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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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想离婚,您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感情破裂(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的情形,这样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就可能需要二次起诉。如果您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小孩出生证、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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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协议明确房屋由你取得的,可起诉要求男方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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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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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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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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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房子归你,可以让其搬出并办理产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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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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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仅当事人和本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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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方在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您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即要求男方搬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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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