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分居后,丈夫欠债,离婚一人一半,而后丈夫又离世了,他的债务由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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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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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下列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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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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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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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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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在其遗产范围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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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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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内的家庭任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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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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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