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房地产公司2012年3月3日签下合同,约定购买房地产公司住宅一套,价值18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某甲于签订合同当天给付定金30万元,2012年10月3日交付预付款100万元,剩余50万元2012年11月3日公司交房时给付。双方签约后,某甲按照协议给付了定金,但是2012年10月1日,某甲无意中来到该建筑工地,发现自己所购买的D栋一共36层根本还没开始建,按照正常进度11月3日自己的第36层豪华户型房肯定无法交楼,某甲很担心自己的相关权利。
问:甲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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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可能预期违约的证据,做好财产保全,起诉对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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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做出合理解释,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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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么多年了,诉讼时效我可能过了咯,有没有委托律师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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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订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协议的话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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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