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离婚四年了,儿子一直在我家,前两年她从我家把孩子带走,到现在就没有让我见过。就在前几天我妈去世了,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把孩子要过来,我们离婚得时候双方签的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在我这里,而且女方还不用出抚养费。我想问问律师我能把孩子要过来吗?

民事相关
2019-05-10 18:13: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可以的,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 你好,是可以的,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你的问题。
    追问:她现在一直找不到人,她把我的手机号也拉黑了,我只能起诉她,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