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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出车祸了,她骑电动车,对方是小轿车,头部和腰部上面骨折,由于头受伤,对车祸那一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没有,而对方一口咬定说是我姐骑到对方车道去了,出事地点没有监控,对方说是我姐全责,不肯支付医疗费。请问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
2019-05-09 15:52: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车辆是否有保险?一般无法划分责任的,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划同等责任,医疗费可以先自己垫付,后期再找对方及保险公司理赔,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剩余部分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责任的划分来承担,
  •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具体可以等责任认定书
  •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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