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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没有结婚证,前妻外省的,我们协议解除了同居关系,两个小孩她带一个,我带一个。协议还需要支付小的生活费,她却不支付大的生活费。现在要起诉我要小孩户口,我不是不给,她要自己来办理。请问这样,她应该在哪里法院起诉我?

婚姻家庭
2019-05-09 00:04: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你好,户籍问题可咨询户籍办,法院不受理户籍问题。
  • 在你居住地法院
  • 你好,一般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 一般应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 您好,您到底诉求是什么呢?你也愿意给孩子户口,那对方起诉您什么呢?(就是单纯不想自己办理?)
  • 您好,正常应该是在你身份证所在地地址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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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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