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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6月13日购买房开公司一个商铺,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交房。但至今已经过去3年多了,还没达到交付条件,没交房。经协商公司只同意在三个月内退还本金。公司只是向我写了一个承诺书,说三月内退还,若逾期,按照2%每月的违约金赔偿给该客户。落款只有公司名称、时间另外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没有法人签名和经办人签名。请问:该违约金是否合法有效,没有法人签章和经办人签名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19-05-08 15:16: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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