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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只有交强险,负次要责任,对方是电三轮(经国家车辆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机动车标准,鉴定为机动车)对方有人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城镇户口, 保险公司赔付如下 住院天数:大人:23天 小孩:4天 一:总医疗费:78319.14元 二:误工费:10800元 三:护理费:4500元 四:营养费:1300元(对方律师要求金额)保险未赔付 五:伙食补助:1150元(对方律师要求金额)保险未赔付 六:交通费:230元 七:后续医疗费:10000元(对方律师要求金额)保险未赔付 八:伤残赔偿金:63748.38元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27285.89元 十:精神损失费:5000元(对方律师要求)保险未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总金额:116564.27元 第、四、五、七、项应该包括在保险公司赔偿总金额之内吗? 我是 次要责任 精神损失费还要不要承担?

交通事故
2019-05-08 09:39: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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