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打工,工资没有发放,签过合同但是并没有把合同给我们,合同只是在老板哪里,需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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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首先应该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协商不成,还可以走法律途径:1、先冷静下来,再去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2、带着这些证据去劳动监查大队投诉,投诉的优点是快捷方便,让劳动监查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3、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如果你不会操作,可以咨询或委托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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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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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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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怎么讨薪?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5、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6、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7、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8、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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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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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