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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怀孕了,男的和她结婚,给了几万块彩礼买了三金,婚后发现这孩子不是自己的,请问可以要求女方退换彩礼和三金,并且把用到女方和孩子身上的钱如数追回吗?

婚姻家庭
2019-05-07 21:07: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无法追回。。。没结婚没有领证还有机会。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追问:这离婚不用讲肯定的,我现在想知道的事离婚了彩礼钱和用在她和孩子身上的钱能拿回来不,打官司拿回来几率大不?
  • 你好,双方已经办理结婚并且进行同居,不符合退彩礼的条件。
  • 您好,
    1. 首先,首先要判断对方是否是“故意诈骗您的财产”,如果是故意诈骗,请报警处理。
    2. 彩礼,按照婚姻法,很难要回来了,您已经和对方登记结婚,且同居生活。(如果没有同居生活,是可以要回来的)
    3. 您确定想要离婚吗?如果想要好聚好散,就好好协商,我想您当初愿意娶她,也不全是因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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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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