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女方婚前廊坊有个房子,婚后她卖了,卖了28万,有一半买车了,写的她的名字,一半用于生活日常开销,现在离婚,她提出要归还她的28万,车子是她的,当初买是花了14万,现在她认为车子给她算14万,不行,这事,她说的有理么?她这么说行么?还有就是她婚前的钱,在婚后都花没了,她说花于家庭日常开销了,现在提起离婚,这钱她说要偿还,合理么?还有就是婚后村里分得的补地款和人员分钱的款,这个离婚可以让女方退还么?还是说只能退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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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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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无法作答。如需帮助,请详谈或来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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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