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交通事故被认定工伤,得到了工伤赔偿后,我要起诉第三方 要求赔偿我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如果我胜诉,我还用归还单位给我发的养伤其间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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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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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包括: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大部分情况下伤势较严重的话都是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做鉴定最好,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你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大部分时候计算误工费都是是从肇事受伤之日起到你定残的前一日为止来算,有时候也会依据医生在出院的时候所开具的要求休息静养多长时间来算这笔费用,标准说法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去交警队开具委托书,去鉴定中心鉴定,这个鉴定中心一般情况下交警队都会指定一家具有鉴定资格的中心进行鉴定,如果要去非交警队指定的具有鉴定资格的地方进行鉴定,在肇事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写出书面申请,由交警队出具委托书,也可以。 不然你去鉴定了,对方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那你做的鉴定就是白做。 这个鉴定只要是具有国家鉴定资格的地方鉴定出来的,对方不要求重新鉴定的,保险公司一般都给予认可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比如10级就乘以10%、9级就乘以20%,以此类推)×赔偿年限最后出来的就是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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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存在误工费问题 只存在工伤期间的工资问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治疗期间, 工伤员工的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 但加班费部分除外。发生工伤后,期间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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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要求对方及其险公司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有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2、关于工伤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是否工伤看是否符合该规定,如确认为工伤,则交通事故与工伤均可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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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