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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在上班当地没有到社保局备案,已进行异地分娩,小孩出生10天,现在的生育险还能在上班地报销吗?

民事相关
2019-05-21 04:30: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咨询社保局办理。
  • 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
    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
    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
    一级医院130元;
  • 公司不依法购买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总体而言,投诉效果还是不错的。交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放弃社保的承诺是无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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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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